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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转载 邱纪河2023/02/18 13:47:3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中国政府网 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8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3年2月14日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和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发布)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


本决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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