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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平潭疾控紧急提醒→

转载 邱纪河2022/06/05 23:23: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中国平潭 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4日

平潭疾控中心发布

紧急提醒

▼▼▼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平潭综合实验区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1

5月24日(含)以来有辽宁省丹东东港市,31日(含)以来有丹东元宝区和振安区旅居史的入(返)岚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住宿酒店进行报备,落实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并在第1天、3天、7天、10天、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

近期我区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出现社会面本土感染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上述地方返岚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按我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3

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特别是3至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18岁以上市民第二针疫苗接种已满六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4

 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5

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平潭综合实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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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平潭社会事业局

责编丨林盼康  郑小燕

编委丨余   臻
总编辑丨高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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