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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检察·壹周简讯(2022.05.23-05.27)

转载 邱纪河2022/05/27 23:27:3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闽侯检察 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05.27

05.23-05.27



闽侯检察·壹周简讯

△最高检举行“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建勇一行赴闽侯调研视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宋建华带队到闽侯调研督导和走访市人大代表


△县检察院领导带队走访福建医科大学


△县检察院领导带队走访挂钩联系企业


△县检察院领导带队到县公安局座谈交流


△县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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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动态

△最高检举行“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实施一年来,检察机关以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情况,发布“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通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检察司法办案为依托,找准找实与其他“五大保护”的结合点,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把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落得更细、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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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检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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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建勇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莅临闽侯县调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调研组一行先到大湖乡实地了解信访件办理情况,察看湖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公益诉讼保护情况,随后到县检察院视察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参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题展,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忠、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诗杨、县委副书记林国晃、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春等同志陪同。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宋建华带队到闽侯调研督导和走访市人大代表,实地参观福州常春藤家居制造有限公司,开展送民法典进企业活动,介绍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并与部分市人大代表集中座谈,通报市检察院今年以来的工作,并征求意见建议。代表们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成效,围绕当前热点积极建言献策。县检察院张春检察长等陪同。


△县检察院领导带队走访福建医科大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健康学院领导座谈交流大学生犯罪与心理问题,分析近年来涉案大学生的人格特征、应激压力、人际关系、家庭成长背景等因素对犯罪行为影响,探讨进一步加强检校共建合作,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共同护航大学生健康成长。


△县检察院领导带队走访闽侯闽兴编织品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围绕生产经营、涉企法律问题、优企政策解读方面进行深入交流,落实落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县检察院领导带队到县公安局走访座谈,双方就拟会签的《关于降低诉前羁押率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充分交流,细致商讨梳理该文件各条款,并达成普遍共识。下一阶段,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实质化运行开展提前介入、案件分流、业务研判等工作。


△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到闽侯县鸿尾中学、鸿尾奎石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主要内容,全面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六大保护”,并结合身边典型案例,以互动问答形式告诉同学们培养和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防范校园欺凌和网络犯罪,抵制不法侵害。全程以主会场加各个分会场的模式,采用云课堂直播形式对1000余名师生进行宣讲,为同学们送上一堂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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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 第859期 ]


文案丨林   程

摄影 | 林庆生、余文欣

编辑丨陈   晨

审核丨陈本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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