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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陈女士,您交的1800元民宿预订金我们已先行垫付,您注意查收。”26日,实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称“区消协”)启动旅游消费投诉先行垫付程序,为江西游客陈女士垫付1800元民宿预订金。这也是实验区旅游消费投诉“先行垫付、代位追偿”机制出台以来发放的第一笔先行垫付款。

资料图
24日,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江西上饶陈女士的民宿退订投诉,原来,2月20日,陈女士在网上预订了5月19日至21日的一家平潭民宿,并交了1800元预订金。5月17日,因防疫政策要求,陈女士无法按原定计划来平潭旅游,便联系到民宿负责人,希望可以全额退还预订金,但民宿负责人坚持只能退还一半,或更换入住时间。
双方协商无果,陈女士选择投诉。经工作人员核实,陈女士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中“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情形,根据实验区出台的旅游消费投诉“先行垫付、代位追偿”机制要求,区消协启动先行垫付程序,于5月26日先行垫付1800元民宿预订金给陈女士。
据了解,旅游消费投诉“先行垫付、代位追偿”机制是4月份实验区在全省率先推出的机制,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旅游消费纠纷面临维权时间长、成本高的痛点和难点,对于外地来平潭的游客而言这方面困扰尤其明显。当游客遇到旅游消费纠纷时,将由调解人员先行介入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征得投诉人同意后,由区消协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人先行垫付,并取得代位权,再向被投诉人开展代位追偿。
“平潭是国际旅游岛,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平潭旅游,我们要做好服务,第一笔款项的垫付,是我们给游客的信心,也是平潭对游客的承诺。”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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