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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2.13-2.17
闽侯检察·壹周简讯
△最高检发布2022年第四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县检察院传达贯彻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
△县检察院部署抓考评、促发展、提质效工作
△县检察院一部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召开联席会
△县检察院三部就拟监督工作组织公开审查听证
△县检察院五部开展开学季防欺凌主题班会活动
△县检察院开展拗九节慰问活动
△2022年第四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6409件。其中,最高检填报106件,省级检察院填报1055件,市级检察院填报6829件,基层检察院填报38419件,分别占比0.2%、2.3%、14.7%和82.8%。2023年,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驰而不息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努力打造忠诚干净、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更大检察贡献。
贯彻部署
△14日上午,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会议强调四点意见: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拧紧上下贯通责任链条,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要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穿落实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三要持续强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激发队伍活力。四要持续加强纪律建设,健全“三不腐”机制,扎牢权力监督笼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定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职,做到利剑高悬、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14日上午,县检察院召开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评价推进会精神,部署抓考评、促发展、提质效工作。会议强调三点意见:一要对照考评细则要求履职。认真研究梳理上级考评指标,围绕重点和关键,区分轻重缓急,找准方法路径,确保第一季度迅速实现“开门红”“开门稳”。二要积极借势借智借力。贴近上级新部署新要求,借势推进抓落实;用好专家资源库,提升决策质量和办案质效,培育更多典型案事例;畅通代表委员参与渠道,吸收外部助力,激发内部合力,推动“四大检察”贯通履职、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要强化科学管理引领。持续做实“两书”,强化工作流程、业绩指标和先进典型对照指引,更加注重奖优罚劣,进一步激发队伍创业激情和内生动力,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部门掠影
△14日上午,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联席会议,就双方协作配合范围、工作模式等,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
△14日上午,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就两起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案件分别拟作建议撤销缓刑和治安管理处罚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员们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经充分评议,一致同意县院拟监督意见。
△13日下午,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联合团县委、小伙伴社工,走进闽侯县第二实验小学,开展开学季“预防校园欺凌·守护健康成长”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宣讲、情景模拟互动等,增强了普法活动吸引力,提升了法治教育效果。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华带队前往省院挂职干部林亚将驻村点--昙石村开展“我们的节日·坳九”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老人送去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和节日祝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第1021期 ]
文案丨林悠悠、洪雨涵、张 恩
摄影 | 林庆生、叶 婷
编辑丨林玉婷
审核丨李日青、郭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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