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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沙县小吃店主注意了!买房,有补贴!

转载 邱纪河2022/09/23 19:29: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海西房产网 11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21日,三明市沙县区下发“关于印发沙县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推进“保交楼、稳民生”重点任务,加强预期引导,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将对在沙县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沙县小吃经营者(须是三明籍)进行购房补贴。

《沙县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明确,对三明籍沙县小吃经营业主(凭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认定),在沙县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非住宅商品房的,按其土地和房屋成交价格的1%予以补贴,执行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叠加享受)。

按此计算,在沙县区购买100万元总价的房子,可获得当地政府补贴一万元。

此外,凡在沙县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执行期限为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同时,沙县区还提出,将《关于印发〈沙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沙建〔2020〕98号)中的“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不低于预售项目工程造价的1.5倍”调降为“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不低于预售项目工程造价的1.2倍”。增加监管资金支付节点,支付比例如下:取得预售许可证支付30%;形象工程进度达到50%支付总价的50%;主体封顶支付总价的60%;完成室内抹灰工程支付总价的70%;完成外墙装修并脚手架落架支付总价的80%;完成室外及景观工程支付总价的90%;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支付总价的95%;项目完成首次登记支付总价的100%,执行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规定了政策的实施区域为沙县区本行政区域(含三明生态新城等),揽月山人才房、金洲公寓等限价商品房不享受以上购房补贴政策。


提到沙县,不得不说风靡全国的“沙县小吃”。沙县小吃经济实惠、方便快捷,是北方食品制作技艺与南方饮食文化相结合的典范,现今保留的小吃品种有110个。

根据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数据,有近6万沙县人外出经营小吃,年经营收入可达约100亿元。

对此此次购房补贴政策,业内表示,沙县则瞄准了农村经商个体户群体,这些做法都是对潜在购房需求的进一步挖掘,有利于当地楼市去库存。

 图解:《沙县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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