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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福州日报刊登“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闽侯县定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30,通过拍卖方式出让一幅位于荆溪镇光明村的住宅、商业用地。
闽侯荆溪月底拍卖出让一幅宅地
为5号线塔前停车场上盖地块
据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息,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闽侯2022-04号(荆溪镇光明村地块),土地面积30988㎡(约46.48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2.6,建筑密度35%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起始价2.28亿,起始楼面价约2829.88元/㎡。建筑限高80米及以下,建筑高度从18米标高起算。

配建居民活动用房500平方米(含托幼机构),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含长者食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标准应按不低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有关规定要求执行;沿地块南侧应预留9米宽的上盖板坡道作为公共通道使用,不得封堵、围挡(具体详见红线图),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东北侧荆溪大道;该公共通道路面由受让人负责出资按沥青路面进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通道不予登记。
该项目荆溪大道路面标高至18米盖板标高部分作为机动车停车位、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功能使用(计入容积率),商业应沿荆溪大道集中设置,18米盖板标高以上部分计容建筑面积约为62400平方米作为安置型商品房使用;按照92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为保障地铁5号线塔前停车场地铁设施平稳运营安全,要求宗地受让人竞得后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等相关事宜必须符合福州地铁公司(榕地铁置函【2021】22号)文件要求,并征求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意见。
地块此前流拍
回炉后分割出让
根据本次出让公告信息,本次出让的闽侯2022-04号地块与此前出让的闽侯2022-03号地块在地理位置上相同,同样位于5号线塔前停车场上盖地块。此前闽侯2022-03号地块面积约114.94亩,起始价格10.55亿,最终因无人报名宣告流拍。

本次该地块被分割后重新上架出让,面积约46.48亩,起始价调整至2.28亿元,且无原先的幼儿园建设要求,减轻了开发商拿地的资金压力,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出让,为闽侯今年拍地拿下“开门红”,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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