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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监检法”三机关联合举办同堂培训

转载 邱纪河2022/06/02 22:19: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福建检察 1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厦门市“监检法”

三机关首次同堂培训


2022.5.30-6.2


同堂培训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推动厦门市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30日至6月2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与厦门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联合举办“监检法”三机关首次同堂培训,来自三个机关的一百余干警参训。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黄绿青主持培训开班式,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莫建鹰,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尚清,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出席并分别提出要求。



  本次培训采用专家授课、案例“三人谈”、现场答疑等方式,监检法三方直面实务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开展交流研讨,能动履职、相向而行,携手共筑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共同体。

一是政治业务高度融合,提升政治站位。

  开班当日即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博士陈国飞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参训学员们在办案中注重政治业务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治思维,共同树立惩治腐败的价值观、使命感。

二是理论实践紧密结合,培训焦点突出。

高锋志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

于同志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

林 伟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黄景辉

福建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选配高水平师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纪委监委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业务专家,围绕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涉及到的证据和法法衔接等程序性问题、司法认定实务疑难问题,分别就“行受贿犯罪认定若干疑难问题”“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的方法与要点”“渎职犯罪的认定难点问题”和“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若干问题”等进行专题授课。专家们讲授内容紧贴实务,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广度,更有思维的深度。

三是案例引导实践教学,学员深入互动。

  本次培训还创新设置了“三人谈”栏目,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江玉华、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丰致辉、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彭亚奴,以“三人谈”的形式精心剖析讲解相关案例,并设置答疑互动环节,通过换位思考,增进理解,促进达成共识,统一认定标准。


  “过瘾!”“很实用!”四天培训下来,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样的培训既有高度又接地气,大家既得到政治素养的提升,又获得了知识上的启发,对共同推进职务犯罪案件高质量办理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来听听学员们怎么说: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杨艺群


  “此次监检法同堂培训通过深入浅出的案例解析和精彩纷呈的思想碰撞,为我们拓展了查办思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平台虽已搭建,但职务犯罪新样态层出不穷,我们唯有将所学、所感、所思、所获融入办案,以求极致精神和守正创新理念不断提炼、转化和运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能为厦门反腐败斗争工作和构建良好法治环境交出一份完美的检察答卷。”


 

思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吴雅峰


  “从领导们语重心长的开班寄语,到法律共同体默契有爱的破冰实战,我有幸参加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首次监检法同堂培训。作为一名检察院刑检老兵,我在这里不仅收获了国内顶级专家珍贵的实践心得,还与故友新知交流畅谈。这场夏日里思想火花的碰撞,不正是新时期反腐队伍同向发力、职业升级的最佳印记?”


 

同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林静娟


  “这次培训很有新意,让我收获满满:第一个“新”,是首次实现培训全覆盖,监检法市区两级学员同堂参训共同消除办案分歧,凝聚合力共画反腐倡廉“同心圆”;第二个“新”,是引入破冰环节,消除隔阂拉进距离,通过做游戏和自我介绍,让学员增进了解;第三个“新”,是线上视频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既有政治理论高度,又有来自两高职务犯罪实务领域的专家高水平授课,真的是一顿丰盛的知识盛宴!”


 

翔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刘思嘉


  “这次培训涵盖了实务性极强的专家授课,指导性丰富的案例研讨,更有创新模式的“三人谈”,监察官、检察官、法官同台答疑解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谓干货满满,有助于解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难点和疑点问题,让我们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来源:厦门检察微信号

编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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