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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购房补贴新政助力人才在连就业!

转载 邱纪河2022/06/01 07:43: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清新福州榕耀未来 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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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利好!
为贯彻中央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
连江出台最新购房补助政策!
6000万购房补助总额!
300元/㎡补助标准!
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一起来看看吧!


连江县关于引人才稳就业购房补助政策


为吸引人才、稳定就业,促进大中专以上的毕业生、务工人员在连安居乐业,进一步缓解企业招工用工难的问题。经研究,特制定引人才稳就业购房补助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助对象、标准及总额
1.补助对象:近5年以来大中专以上的毕业生或在连务工人员(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就业证明),在连江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配建房、回购商品房)的。
2.补助标准:每平方米享受300元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3%。
3.补助总额:实施期内全县购房补助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二、补助条件
1.购房补助实施政策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签时间(特殊情况以纸质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补助面积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房屋面积为准。
2.2022年6月1日前完成商品房网签的,注销后再由原购买人或其家庭成员(夫妻、子女)重新购买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该购房补助政策。


三、兑现程序
1.符合购房补助的购房人在办理网签合同备案、购房全款缴清后(现金全款支付或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后)予以兑现。购房人持相关材料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兑现购房补助,按先申请先兑现原则,直至补助总额度(6000万)申请兑现完毕。
2.申请兑现购房补助金时限为全款缴交凭证或银行按揭放款凭证之日起180日内,未在该规定时间内提交兑现购房补助金申请的予以取消补助。


四、其他事项
1.凡是已申领购房补助的购房人在开发建设企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总确权)前提出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退房的,应在注销合同和退房前退还已享受的购房补助金,方可办理后续注销和退房手续,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负责审核把关。
2.申请购房补助兑现流程及材料由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牵头制定,县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配合。
3.本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本政策有关规定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变化可适时进行调整。
5.本政策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来源:海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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