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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信同城》 同城信息发布规范条例

管理员 发表于2023/03/05 07:57:27

第一条 为规范《宜信同城》同城信息发布行为,保障用户权益,制定本规范条例。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宜信同城》平台上发布的所有同城信息。 第三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发布违法、违规、违背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四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宣传、夸大事实、误导他人。 第五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分类、格式、标准,不得发布与所选分类不符的信息,不得使用不规范的格式和标点符号。 第六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发布频率,不得频繁发布同一信息,不得发布重复、雷同的信息。 第七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发布时间,不得在规定时间之外发布信息。 第八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发布区域,不得发布与所选区域不符的信息。 第九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发布方式,不得使用不规范的发布方式,不得发布与所选方式不符的信息。 第十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发布费用,不得使用不规范的支付方式,不得发布与所选费用不符的信息。 第十一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审核流程,不得使用不规范的审核方式,不得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第十二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删除流程,不得使用不规范的删除方式,不得发布已删除的信息。 第十三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举报流程,不得使用不规范的举报方式,不得发布与所选举报原因不符的信息。 第十四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用户隐私信息,不得发布与所选保密要求不符的信息。 第十五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版权要求,不得侵犯他人版权,不得发布与所选版权要求不符的信息。 第十六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违规处理流程,不得使用不规范的违规处理方式,不得发布已被违规处理的信息。 第十七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信息争议解决方式,不得使用不规范的争议解决方式,不得发布与所选解决方式不符的信息。 第十八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遵守平台规定的其他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平台规定。 第十九条 发布同城信息的用户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平台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信息、限制发布、冻结账户、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二十条 本规范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宜信同城运营团队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