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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持续汇聚合力、激发活力、增添动力,推动提高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推动“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取得实效,3月29日上午,闽侯县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暨新闻发布会。来自福建医科大学、福建江夏学院的4名专业老师和来自闽侯县财政局等15家单位的28位业务骨干,受聘担任县院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县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院政治部副主任唐颖宣读《关于聘请林祯秀等32位同志兼任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
△县院检委会委员、综合业务部主任林品雪解读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为出席颁证仪式的10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任证书并合影。
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闽侯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王霜儒、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副科长张晨分别发言,表示受聘兼任检察官助理,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将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知识支持,为共同守护公平正义尽心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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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日青主持会议,并代表县检察院向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热烈祝贺和衷心感谢!同时,要求相关部门积极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必要的履职条件和服务保障,并对特邀检察官助理提出四点希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融入检察工作;二是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建言献策;三是深化协作配合,实现双赢共赢;四是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履职。
新闻媒体记者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相关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特邀检察官助理是人民检察院按照一定程序聘请的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人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有关专业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指导参与相关专业领域案件办理工作。特邀检察官助理主要参与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卫生健康、金融、证券、税务等相关领域专业性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邀请高校专业老师和行政单位业务骨干兼任检察官助理,是检察机关借“外脑”聚众智、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县检察院将用好这一机制优势,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在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 第1052期 ]
文案丨林 姜
摄影 | 叶 婷
编辑丨陈 晨
审核丨李日青、林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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