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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依法带娃”了吗?

转载 邱纪河2023/03/31 08:33: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闽侯教育 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今日

普法护航,共育幼苗——

《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

在闽侯县青口玉山幼儿园举行

↓↓↓


  活动邀请了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黄巧夷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林宗平,分别作题为《教育有方,成长有光》——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陪孩子慢慢长大》讲座。


▲(黄巧夷作题为《教育有方,成长有光》——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


讲座中

黄巧夷和林宗平围绕

法律的基本规定、孩子的家庭教育、

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责任等方面

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

引导教师和家长了解幼儿心理

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从而找到适宜的教育方法


▲(林宗平作题为《陪孩子慢慢长大》讲座)


随后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孔亮

总结讲话

鼓励广大家长学习、领悟

《家庭教育促进法》具体内容及内涵

因材施教、科学育儿

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孔亮总结讲话)




‘依法带娃’任重而道远,是需要我们家长用心理解并学习的一堂课,通过家校共育的洗礼,相信我们的孩子都将成长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家长刘女士表示,宣讲活动干货满满,令她受益匪浅。




活动现场

青口玉山幼儿园还向家长

赠送了家教书籍

并开展亲子互动活动


▲(青口玉山幼儿园向家长赠送家教书籍)


在场家长与孩子共同拟定

“在孩子面前不玩手机”

“一起坚持锻炼”等爱的约定

并郑重签名“盖章”




▲(亲子共同拟定并签署爱的约定)


这一份小小的“亲子合约”

将在潜移默化中

起到提高家庭教育有效性

促进家庭和睦

帮助孩子健康成长的大作用






▲(亲子共同将爱的约定贴上展板)


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书记

陈辉:


  “此次活动在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宣传推广的同时,也让家长清醒地认识到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的法律法规意识,并且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接下来,青口小学学区将在各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唤醒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的主体意识,帮助家长树立先进的家庭教育观念。”


来源:家住闽侯

校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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