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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检察·壹周简讯(2023.3.20-3.24)

转载 邱纪河2023/03/24 18:12: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闽侯检察 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3.24

3.20-3.24



闽侯检察·壹周简讯

△最高检发布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反电诈主题普法宣讲活动启动仪式在闽江学院举办


△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开展共植“检察官林”活动


△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队调研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县检察院部署贯彻落实市院主要领导调研讲话精神


△县检察院走访上街公安分局考察学习“常识工作法”


△县检察院信息工作获市检察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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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动态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5件,包括申请强制执行某机动车辆检测公司退还土地、拆除违法建筑物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申请强制执行某钢制品有限公司退还土地、没收违法建筑物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申请强制执行吴某退还土地、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申请执行强制拆除王某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行政处罚决定监督案,申请强制执行刘某退还土地、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及罚款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2021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近3万件,涉及土地面积30余万亩。下一步,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保护自然资源的行政与检察合力,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强助力、更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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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检动态

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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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上午,“全民反电诈 平安大学城”反电信网络诈骗主题普法宣讲活动启动暨“大学卫士”APP上线仪式在闽江学院举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建飞和闽江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曦出席活动并致辞。王姝娜检察官进行网络直播授课,吸引在线观看人数高达15.66万人。团省委权益部部长叶芳、省院四部主任陈颖、市院副检察长郑龙清、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魏邦仲、闽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心东、县院检察长张春及大学城15所高校保卫部门代表和150余名学生参加现场活动。


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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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省、市、县检察院联合在闽侯县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植树造林护家园”共植“检察官林”三级联动主题党日活动。省院八部二级高级检察官吴晓华、九部二级高级检察官李秋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雄辉、工会主席楼爱玉,市院七部主任陈亨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高小清,县院检察长张春及三级院干警120余人参加活动。


调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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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上午,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秀香同志带队,到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组一行通过参观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展览,全面了解纪检组履职工作情况,随后座谈听取县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林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华等同志参加活动。


贯彻部署


20日上午,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市检察院傅建飞检察长来闽侯调研指导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以此次调研指导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业绩领跑、民生领先”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抓实政治建设、能动履职、科学管理和队伍建设,全力推进以“政治素养、司法理念、履职方式、监督机制、检察管理、能力素质”为基本内涵的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以更能动、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建设和闽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交流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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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推动更高效履职,21日下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林文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华带队,前往上街公安分局考察学习“常识工作法”,深入了解常识工作法运行模式及问题化解机制,双方就如何落实“三争三领”、提升管理效能等方面交流经验做法。


创先争优

近日,县检察院办公室获评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张恩同志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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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 第1048期 ]


文案丨林悠悠、洪雨涵

摄影 | 叶   婷

编辑丨陈   晨

审核丨李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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