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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
闽侯县公安局举全警之力
强力推进工作部署、文明交通、
文明宣传等专项工作
助推创城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强化动员部署
确保落地成效

汇集治理合力
依托智慧赋能
“请佩戴头盔”“请遵守交通信号指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民总能在城区主次干道、主要路口、商业大街、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看到县公安局执勤人员的身影。

▲(执勤人员维持交通秩序)

▲(民警查处非机动车非法加装挡风板)
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离不开县公安局有关部门的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据了解,执勤人员不仅增加路面巡逻密度,还加大对车辆违法停放、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加装遮阳(雨)篷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县交警大队e体+交通指挥室)


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浓厚氛围
▲(在路口开展安全宣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供图)
据了解,县公安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
线下,组织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倡议书、宣传册、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交通安全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对违法驾驶的人员,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讲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分析违法行为的危害和风险,并进行警告。
线上,通过“遇见闽侯”“闽侯公安”“闽侯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展现创建成果。
▲(劝导市民佩戴头盔)
▲(劝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
来源:遇见闽侯
闽侯县融媒体中心 潘慧晶 黄文斌/文
文中图片除署名外均由潘慧晶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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