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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楼盘虚假宣传售房!被列入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转载 邱纪河2023/03/16 21:41:4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蓝房网 1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了更好地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日前,福建省消委会围绕当前消费维权纠纷的热点、亮点、难点问题,向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省法院征集了2022年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从组织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从民事调解、行政处罚、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裁判的视角进行点评解读剖析,作出消费提醒,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普法宣传作用。


(福建省消委会投诉部负责人黄雷 发布十大案例)


此次公布的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住房消费中的热点问题,其中案例四就涉及福州闽侯一楼盘开发商虚假宣传售房,格式合同免责被处罚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2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福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嘉年华公司”)在销售闽侯南通世茂璀璨滨江商品房项目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据悉,开发商在销售时,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向购房人宣传其销售的108㎡复式商品房(B1户型)、87㎡复式商品房(B2户型)有增加房间(即赠送面积)的内容,将与政府批准规划不符的空间宣传成赠送面积,误导客户处置占有与设计规划不符的空间和公共部位。



同时,世茂嘉年华公司在售房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拟定,免除其可能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免责条款


2022年3月25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认为,世茂嘉年华公司对其销售的商品房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违约责任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令世茂嘉年华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6万元。另对其使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违约责任的行为,罚款7000元,合计767000元。



律师点评


世茂嘉年华公司试图以格式合同约定来规避其虚假宣传的违约责任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而言,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应认定无效;从行政角度而言,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开发商利用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购房,又通过格式合同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有违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来源:福建省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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