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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饮一方水,共护母亲河

转载 邱纪河2023/03/11 19:32: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新闽清 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闽江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有效保护我县闽江干流段的水域水生资源和生态坏境,严厉打击禁捕禁渔等破坏生态坏境的违法行为,结合2023年福州市安澜闽江禁渔专项活动,3月9日,闽清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开展我县禁渔普法宣传和市县两级联合巡查工作。





两级渔政执法人员通过进村入户张挂宣传标语横幅、宣传彩页和宣传纪念品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并讲解闽江禁渔相关政策及重要性,提高群众护渔爱渔意识,倡导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生态,共同保护好闽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此次活动,共张挂了4条横幅,22面标语,发放了65余份宣传资料和纪念品。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沿江群众对闽江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激发了群众参与保护闽江渔业资源的热情。下一步,闽清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禁渔宣传工作,同时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强辖区内禁渔巡查力度,用实际行动筑牢“生态防线”,守护好水清、岸清、鱼美的“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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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县农业局

编辑 | 林钰颖
校对 | 林钰颖
审核 | 吴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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