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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天,禁止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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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纪河于 2023/03/09 06:36: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遇见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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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有效预防森林火灾
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2023年3月9日至
2023年3月13日期间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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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闽侯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并下达2023年第3号禁火令的通知》(榕森防指〔2023〕3号)要求,经研究,特发布闽侯县2023年第3号禁火令:一、禁火期: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3日,禁火令期间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二、各乡镇(街道)要迅速研究部署,加大宣传广度,督促各村(居)采取多种方式将禁火令传达到户,进山入口等重要部位张贴禁火令,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公安、林业执法等部门加大地面巡护密度,强化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护林员要加强巡山巡逻,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各级森林扑火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保证火情安全有效处置。五、乡镇(街道)森防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3月9日至3月13日每日16:30前向闽侯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县森防办电话:22065737)六、在禁火令发布期间,凡违章野外用火者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给予个人200—3000元、单位10000—50000元的罚款,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坚决执行以法治火。请大家共同做好
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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