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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2.27-3.03
闽侯检察·壹周简讯
△最高检发布新兴业态治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县检察院召开2023年检察工作会议
△县检察院专题部署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工作
△县检察院联合推进危驾案件48小时刑事速裁程序
△县检察院首次举行干部荣退仪式
△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召开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座谈会
△县检察院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周活动
△县检察院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新兴业态治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共4件,分别是:上海市检察机关督促履行点播影院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督促履行电竞酒店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北省任丘市检察院督促履行盲盒市场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督促履行密室剧本杀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此批案例的发布,是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意见的务实举措。在对点播影院、电竞酒店、盲盒、密室剧本杀等新兴业态治理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依法能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充分发挥综合司法保护作用,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各方依法充分履职,并积极发挥数字检察优势,赋能新兴业态监管,在开展调查取证、确定监管对象、提起公益诉讼、促推协同治理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贯彻部署
△3月1日上午,县检察院召开2023年检察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22年工作,谋划部署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会议分析了2022年检察业务工作态势,通报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颁发了新一年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年度目标责任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汇报2023年工作要点和创优目标,分管院领导分别进行点评并作强调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强调: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新机遇新考验新挑战;坚持更高站位,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方向;围绕中心大局,全力以赴推进闽侯现代化建设;聚焦主责主业,更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强化科学管理,加快现代化发展步伐;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现代化发展根基。
整改落实
△近日,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查摆问题整改方案。会议强调三点意见:一要提升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结合驻院纪检组与党组会商意见整改,深入剖析找准思想根源,坚定决心整改。二要彻底解决问题。坚持真抓真改、立整立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复返潮。三要展现整改成效。严查应付整改,切实将整改成效体现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
刑事速裁
△近日,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会签《闽侯县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依托福建省政法协同、闽侯县“云法庭”等线上平台,正式启动对危险驾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从公安机关传唤嫌疑人起48小时内完成法院判决的程序,助推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简、快、效”。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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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退休干警职工的政治荣誉感、组织归属感、退休仪式感,3日上午,县检察院首次举行荣退仪式暨座谈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代表院党组向3名退休干部赠送感谢信和纪念奖杯,对他们多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希望退休干部发扬“退休不褪色”精神,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闽侯检察事业发展。
部门掠影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司法救助”专项行动, 近日,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日青带领综合业务部干警走访县妇联,双方就建立困难妇女救助协作长效机制开展座谈并达成共识。
△近日,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联合县妇联、法院、司法局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多家单位开展“巾帼暖人心,法爱润万家”反家庭暴力宣传周活动,现场对《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司法救助指南》等进行宣讲,分发宣传资料4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近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前往鸿尾乡奎石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组织观看小视频、解读身边典型案例等形式,提高学生对青少年犯罪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湿地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禁止在以水鸟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重要栖息地从事捕鱼、挖捕底栖生物、捡拾鸟蛋、破坏鸟巢等危及水鸟生存、繁衍的活动。开展观鸟、科学研究以及科普活动等应当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影响鸟类正常觅食和繁殖。在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应当实施保护措施。经依法批准在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可能对水生生物洄游产生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禁止向湿地引进和放生外来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进行科学评估,并依法取得批准。
[ 第1028期 ]
文案丨林悠悠、洪雨涵
摄影 | 林庆生、叶 婷
编辑丨林玉婷
审核丨李日青、庄荣发、郭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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