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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联合发布
《关于公布市级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对象的通知》
确定108个村庄
作为市级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对象

以下是全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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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同时强调
各县区要强化跟踪指导、
加大支持力度、做好经验总结
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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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对照国家创建示范标准,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目标、模式和管理制度,科学有序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农业农村、住建部门要深入基层,对培育村强化业务指导,积极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鼓励开展陪伴式服务,扎实推进培育工作。
各县区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支持培育对象建设,持续改善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培育文明乡风,为培育对象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培育对象的经验做法,引导做好升级认定准备。通过编印简报、现场观摩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建示范经验做法和成效,推广可看、可学、可复制的路径模式,充分发挥培育对象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提升本地区乡村建设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批具有漳州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据了解,此前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住建厅
联合公布省级美丽宜居村庄
培育对象名单
漳州13个村入选名单↓↓↓

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指导各培育对象围绕国家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标准,细化培育措施,创新发展思路。同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支持培育对象建设,持续改善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培育文明乡风,为培育对象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并发挥培育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本地区乡村建设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