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福州一男子被判刑!家住2楼以上的请注意
转载
邱纪河于 2023/02/28 21:08: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大美永泰
2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紧急提醒!
福州最新宣判!
一男子高空抛物被判刑并处罚金!
家住2楼以上的请注意
千万别再这样做!

近日,马尾法院审理并宣判了
一起高空抛物案
被告人黄某某犯高空抛物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法院查明,2022年4月,黄某某酒后与妻子发生争吵。为发泄情绪,黄某某将放置在其住处32层楼阳台上的一个瓷制花盆从阳台扔下。该花盆从阳台坠落,砸到被害人张某某停放在通道旁的小型汽车,造成该车损坏。经鉴定,被砸到的车辆损失价值为人民币1.7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
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高空抛物杀伤力有多大?
其中又隐藏着多大的危险?
一组实验直观地告诉你
↓↓
近年来,高空抛物行为屡禁不止,为守护人民群众头顶的安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特别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高空抛物的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的“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一旦有人高空抛物
系统会实时报警
并且自动拍摄下
高空抛物的全景轨迹图
高空抛物不仅不文明
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转发,提醒身边人!




1、凡本号有标注“出品:永泰县融媒体中心”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永泰县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获授权的媒体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大美永泰”,违者本号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号转载稿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号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号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大美永泰”,本号将依法追究责任。
点击在看
送你小花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