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福州一男子被判刑!家住2楼以上的请注意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资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福州一男子被判刑!家住2楼以上的请注意

转载 邱纪河2023/02/28 21:08: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大美永泰 2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紧急提醒!

福州最新宣判!

一男子高空抛物被判刑并处罚金!

家住2楼以上的请注意

千万别再这样做!


图文无关(资料图



从32层楼抛下花盆
福州一男子被判刑


近日,马尾法院审理并宣判了

一起高空抛物案

被告人黄某某犯高空抛物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法院查明,2022年4月,黄某某酒后与妻子发生争吵。为发泄情绪,黄某某将放置在其住处32层楼阳台上的一个瓷制花盆从阳台扔下。该花盆从阳台坠落,砸到被害人张某某停放在通道旁的小型汽车,造成该车损坏。经鉴定,被砸到的车辆损失价值为人民币1.7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

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高空抛物涉嫌犯罪

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刑事处罚



高空抛物杀伤力有多大?

其中又隐藏着多大的危险?

一组实验直观地告诉你

↓↓

来源:江苏新闻



法官表示


近年来,高空抛物行为屡禁不止,为守护人民群众头顶的安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特别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高空抛物的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的“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高空抛物行为怎么管?

福州已有小区安装抓拍设备
对高空抛物进行智能预警监测系统

一旦有人高空抛物

系统会实时报警

并且自动拍摄下

高空抛物的全景轨迹图


高空抛物不仅不文明

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转发,提醒身边人!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林丽霞
校对:林丽霞  罗晶 
审核:郑林军
监制:朱德灿
投稿邮箱:ytxw110@163.com


免责声明

1、凡本号有标注“出品:永泰县融媒体中心”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永泰县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获授权的媒体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大美永泰”,违者本号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号转载稿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号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号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大美永泰”,本号将依法追究责任。

点击在看

送你小花花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