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注意!3月1日至6月30日,这些事不要做!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资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注意!3月1日至6月30日,这些事不要做!

转载 邱纪河2023/02/28 09:13: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遇见闽侯 1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我们



闽江水域禁渔通



根据《福建省实施2023年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工作方案》精神,闽侯县闽江流域禁渔具体规定如下:


禁渔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区域:


水口库区闽清境至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闽侯境内江段


禁止类型: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已布设在水中的网具应在3月1日前自行收回,禁渔期间对布设在水中的网具一律按无主物予以拆除、销毁。


凡违反者,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并积极举报违反闽江禁渔期规定的违法行为,共同保护闽江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举报电话:22066962/22982485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2日



猜你喜欢
  县领导赴上街调研“好年华 聚福州”闽侯专场招聘会,检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毕业生,这场招聘会,你们都来了吗?
  重温军工史!这里很“红”!

来源: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黄子玲 洪婷婷
校对:宋桂瑱 张翔
审核:吴昕 潘杰
监制:谢永杰 倪心昕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