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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3月1日期间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
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加大对非机动车驾驶的整治及宣传力度
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行动过程中
交警通过分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违法行为的突出特点
科学安排路面执勤警力
重点对闯红灯、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安装遮阳伞等行为
进行查处劝纠
整治现场
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翁滨:
本次整治行动,我们交警大队将屯警路面,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以普法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常态化、正规化的管理机制。
行动现场
交警根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向违法驾乘人员宣讲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车规范》
并向他们讲解交通违法
和驾驶陋习带来的严重危害
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市民
在这一次的交通整治中,我认识到以后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摩托车要靠右行驶,这也是保证自己的安全。
市民
安全行驶,就是要遵纪守法,按照规定的车道去行驶是对自己负责,也保证自己和大家的安全。

据统计
截至目前
县交警大队共检查不按道行驶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215辆
暂扣无牌照车辆31辆
发放宣传材料431份
受教育驾驶人和群众500余人
县交警大队二中队 指导员 翁滨:
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行驶,随意变道,严重影响城区的通勤效率,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我们本次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也是想给市民朋友们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畅通的通行环境,助力永泰的创城工作。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会根据《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摩托车未按道行驶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对电动自行车未按道行驶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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