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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出“攻守转换”的戏码,让人大跌眼镜……

转载 邱纪河2023/02/24 17:59:0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福州公安 2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一个,是招摇撞骗的“假警察”

一个,是传播淫秽的“闲散客”

当“骗子”遇上“嫌疑人”

会碰撞出哪些火花?


 近日,在福州台江,一名男子利用捡来的执法证,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未想身份被拆穿后,竟反被对方敲诈。最终,双方都被警方抓获。

这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

↓↓↓

手持证件行诈骗

“假警察”深夜街头使计谋

“你是干什么的?怎么在这里发小广告?” 

1 月16日凌晨,仓山区某街巷内,男子李某正往路边停放的车辆上贴涉黄小广告,突然,一声凌厉的呵斥传来,让李某瞬间慌了神。

“你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我将把你扭送至附近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只见男子身着便服,走近后他告诉李某,自己是某机关执法人员江某,因李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将依法对李某进行处理。

“这是我的执法证。”为了让李某相信,江某拿出证件在李某面前一晃,这使李某更加坚信江某是真正的执法人员。为了逃避法律惩处,李某央求江某能否“通融一下”。

江某表示可以,但需要李某支付2000元“变通费”。李某表示身上没那么多钱,这时,江某又建议李某,让其供出上家,“将功补过”。于是,李某便带着江某来到上家王某的出租房内。


坐地起价被识破

“真李鬼”身份暴露反被讹

▲▲李某带江某到上家王某住所

听明来意后,王某同意拿出5000元“变通费”,不想,江某却突然改口要1万元,王某钱不够,只得到处借钱。

“你要小心,他可能是骗子!”在借钱过程中,亲人的一句话提醒了王某。于是,王某和李某又试探性地问了江某几个问题,江某的回答都是支支吾吾的,这让王某和李某更加确定江某的身份是假的。

一处闹剧本该就此散场,谁知此时,王某和李某又打起了“黑吃黑”的算盘。双方“攻守转换”,把江某死死拉住,不让其离开,并表示“拿出2万元封口费才能走人,否则就报警!”

双方争执引注意

“黑吃黑”机关算尽均抓获

双方的争执声引起了隔壁邻居的注意,邻居报警求助。很快,福州市公安局瀛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嫌疑人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

原来,几天前,江某在路上捡到了一本某机关的执法证,便打起了利用证件骗钱的想法,这才发生了以上一幕。

目前,江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及敲诈勒索罪、李某和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刑法》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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