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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人,注意!每人每月最多增加392元!

转载 邱纪河2023/02/24 08:59: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新闽清 1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据福建省人社厅消息,福建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失业人员人均每月可增加失业保险金282元。

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2〕160号)精神,2023年1月起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正式实施,全省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统一调整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每月最多可多领392元,最大增幅达29%,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基数的其他相关待遇相应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了更好保障。

据统计,全省96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均按最新计发比例向10.4万名失业人员成功发放1月份失业保险待遇1.74亿元,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增加282元、环比增加19.3%,及时帮助失业人员保生活、渡难关。

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方法如下:
  • 线上,下载“掌上12333”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线上申领;

  • 线下,向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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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人社

编辑 | 林钰颖 许泓彬
校对 | 许泓彬
审核 | 吴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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