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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福建新华学校(螺洲校区)项目建筑景观设计方案

转载 jihepc2023/02/14 02:01: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 1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新华学校(螺洲校区)项目建筑景观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一起来了解更多详情吧~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仓山区螺江东路北侧、南台大道东侧,螺洲街西侧教育用地出让地块。建筑用地面积149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 ,容积率为1.5以下(含1.5),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

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2558.08平方米,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2292.74平方米,主要功能为综合楼、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配套及设备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20265.34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实训室、配套用房、停车及设备用房。

设计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最终以规划许可为准。



建设单位: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

设计单位:福建省工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创建筑师:林永春






项目区位图









总平面图









效果图










资质证书








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4日至2月22日


详情可查询:http://zygh.fuzhou.gov.cn


若您对该项目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我局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87111956;电子邮箱:ghjjsc@126.com;地址:福州市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如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请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政策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35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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