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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官宣: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转载 jihepc2023/01/30 22:59:2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新闻110 1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今天下午
“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冲上热搜第一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月15日施行,有效期五年,在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等方面更加便民。


此次主要修订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 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支持“婚育一件事”一次办。

  • 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网上办理生育登记的,上传证件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实名认证并提交登记表完成信息审核;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上传。

  • 更改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 更改了办理登记生育时生育数量的限制: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根据规定,新《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长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非四川省户籍人口。

1月30日,九派新闻联系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接线工作人员解释称,他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据其了解,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针对“不婚生子”的现象,该工作人员认为,“生育登记就是一项纯粹的管理生育人口的工作”,涉及伦理、法律的讨论是另外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曾在《中国新闻周刊》发文,“取消生育登记限制是民心所向”。不再将“是否已婚”作为进行生育登记的前提条件,这充分体现了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机会平等、福利普惠,更加尊重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状态的多样性,以政策的包容体现出生育友好的价值取向。


来源长江日报
如有侵权请联系
编辑:范晓婕
责编:洪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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