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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日前,福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福清市玉屏街道石井村村委会原主任陈永旺伙同他人串标问题。2015年11月,陈永旺以弄虚作假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伙同他人串通投标总造价300余万元的本村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10月,陈永旺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此外,陈永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陈永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闽侯县荆溪镇永丰社区党总支原书记林维升、居委会原主任陈兴俤违规出租、违法转让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2008年至2019年,林维升、陈兴俤在分别担任永丰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对外出租10项集体资产资源,违法永久转让集体土地,造成不良后果。此外,林维升、陈兴俤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林维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兴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仓山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负责人王文娴在审核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至2019年,王文娴在担任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期间,未按要求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生存认定制度,每年未定期组织开展保障对象生存认定工作,未能及时发现超发88名已死亡人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共计58.36万元。2020年11月,王文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予以追回。
福州市民注意
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打疫苗!戴口罩!
勤洗手!莫大意!

来源:清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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