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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022年12月8日上午,县检察院召开2022年检察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暨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出席并主持会议,县人大监司委主任林国胜、部分县人大代表、特约代表、媒体记者及县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为2022年县检察院工作及报告修改建言献策。
会上,组织观看了县检察院2022年工作纪实片《初心如磐铸检魂,奋楫争先启新程》。
张春检察长围绕维护稳定、服务大局、守护民生、法律监督、队伍建设、接受监督等方面回顾了过去一年所开展的工作,并汇报了今后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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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代表对县检察院的各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报告内容丰富、数据详实、案例典型,充分体现了司法担当和法治温暖。同时,与会代表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加强普法宣教、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大力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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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检察长对与会代表重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应,并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诚挚感谢,会后将认真梳理意见,进一步完善报告、改进工作,将代表委员的意见转化为检察工作的动力,真正把意见落到实处,为闽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闻媒体记者就报告涉及社会关切问题踊跃发文,县院领导予以一一回应。
福建法治报记者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责任。那么这块工作我们闽侯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成效?
杨明副检察长答: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积极拓展法律监督线索,以三优化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优化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专人联络+定期巡查+联席会议”机制,前移监督端口,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抽查等方式发掘监督线索15条。二是优化“两法”衔接平台。建立“协调+协商”机制,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案件分析研判联席会议3次,成功发现并督促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条。三是优化群众诉求通道。活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依托“12309”服务平台、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收集监督线索。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34件,立案监督13件,撤案监督14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并成功刑事立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次。还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监督案件,如刘某香索贿案,经认真审查,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且适用缓刑不当,找准抗点,充分阐述抗诉理由,最终成功通过抗诉程序予以监督纠正,该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索贿犯罪典型案例。
福建法治报记者问:
报告中提到我们推动县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可以为我们介绍下当前出台这个《决定》有什么意义吗?
陈本钦副检察长答: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进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则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要求。在当前全党全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闽侯县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在深入调查研究、多轮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迅速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决定》从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强化调查核实工作、增强公益保护合力、提升公益诉讼质效和加强监督支持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对推动县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福建法治报记者问:
刚刚代表提了很多加强青少年普法宣教的意见,我想问问县检察院在疫情形势下是如何加强大学城检察这块的普法宣传?
林宇副检察长答:
疫情形势下,我们跟上线上普法“新形势”,打造全网覆盖、全时响应的综合性法治宣传平台,抓住开学季、毕业季特殊节点,结合实践案例,对新入学大学生以及即将走上社会的毕业生常态化开展“两节课”法治教育,提供“订单式”线上普法服务,增强了法治宣教的吸引力、针对性、服务性、互动性,也适应了疫情形势下“无接触”“少接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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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日前县检察院领导还分别带队走访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团,通报《检察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并座谈征求意见建议,丰富充实工作报告内容。



[ 第986期 ]
文案丨郭 倩
摄影 | 叶 婷
编辑丨陈 晨
审核丨张 春、唐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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