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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58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0日7时起,将洋中街道横街巷新村2号楼01、02单元梯位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降为低风险区后,请广大居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快接种疫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10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1个区域调整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仓山镇双湖新城二区9号楼(25层),
自12月10日2时起。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压实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快接种疫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来源: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值班编辑:赵睿
一审:杨林宇 二审:许晖 三审:曾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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