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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福州警方通报!

转载 邱纪河2022/11/20 15:49:1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海峡都市报 6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陈琦

19日晚

福州市仓山区融信白宫小区
一小车被扔进流花溪事件
引发广泛关注
(点击下图查看详情)


刚刚

福州仓山警方

就此发布情况通报

雇人丢车者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叉车司机已到案



针对此事

记者采访了

融信白宫物业处工作人员

其表示无法对此事进行回复


随后

海都记者就此事咨询了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的

康国俊律师


康国俊律师:


车位如果是业主购买的,占据他人所购买的车位是侵犯了他人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业主作为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其退出车位。


但业主如果保护权利的方式失当,可能也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具体是否涉嫌犯罪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实认定。


而该事件中,叉车司机可能存在明知将造成严重后果仍然放任或者疏忽大意的过失,具体情况要执法部门判定。


那么在生活中

我们遇到自己的车位被占的情况

  又会怎么做呢?


记者咨询福州交警了解到,市民若在地下停车库遇到他人占道不挪的情况,如果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车主,建议可以拨打114热线服务,将需要挪车的汽车牌照告知114查询台,114可以直接向车主发送挪车通知,车主可以直接看到消息。如果采用这种方法无用,建议拨打110寻求民警的帮助。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评论区见


编辑:阿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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