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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一、境外输入疫情
11月18日0—24时,我市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0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入14例、印度尼西亚输入6例;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解除隔离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
截至11月18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16例,治愈出院212例,在院治疗4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9例;现无境外输入疑似病例。
二、本地疫情
11月18日0—24时,我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3例,解除隔离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3例。
我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54例、无症状感染者462例;无本土疑似病例。
三、密切接触者
截至目前累计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8055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62206人,其余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来源:福州市卫健委
11月18日晚-19日
仓山区、晋安区、闽侯县、
高新区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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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18日23时起,2个区域调整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盖山镇六凤村;
2.仓山镇双湖新城四区。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继续参加11月19日的区域核酸检测,压实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降为低风险区后3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严格落实“三天三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积极参与“无疫小区”创建,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2时起,划定2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1.将上渡街道江南水都美域C区28#、29#、30#、31#、39#共计5栋及相关店面列为高风险区域

2.将上渡街道飞凤山庄小区15栋楼列为高风险区域

以上高风险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如近期到过高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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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扩!高新区发布紧急提醒
一、严格遵守入(返)区政策。
根据福州市出行防疫政策(第九版),对于高风险区入(返)区人员:主动向村(居)报备,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7天,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于低风险区即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入(返)区人员:持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区,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 24小时以上),并做好健康监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
对于省外城市入(返)区人员:持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区,入榕时配合属地开展“落地检”。
二、务必提前报备行程。
省外入(返)高新区人员或省内高风险入(返)高新区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居)、酒店或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鉴于国内外疫情现状,非必要不离榕、非必要不返榕,切实减少疫情输入风险。
三、严格执行“落地检”。
所有省外车辆和省内低风险地区车辆司乘人员,要在各高速卡口严格执行“落地检”。目前高新区共设置15个便民核酸采样点,高速路口(福州南高速出口、旗山高速出口)和服务区(上街服务区)均设置了免费核酸采样点,请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
四、主动扫验“场所码”。
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凡扫必验、不漏一人”。各类公共场所均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并监督扫码、逐人验码,自觉树立“主动扫码、绿码通行”意识。
五、加强“无疫社区”创建
进出小区、村(区)、企业、各类商铺、工厂及工地等需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等,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六、履行个人防疫责任
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不扎堆、不聚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七、欢迎群众监督举报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协助监督,积极提供未经报备由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入(返)高新区人员信息线索。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监督电话:0591-22804098(南屿镇)、0591-23507232(村镇办)。
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第20号通告
根据当前福州高新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03时起,将周边县区无症状感染者的工作地(东至:乌龙江大道,南至:创新路,西至:创业路,北至:科技一路)划定为疫情防控高风险区。

以上高风险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如近期到过高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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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相关规定和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决定在我区岳峰镇、王庄街道部分区域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第一轮:2022年11月19日(星期六)6:00—12:00
第二轮:2022年11月20日(星期日)6:00—12:00
二、采样对象
东至连江路、西至晋安河、南至福马路、北至金鸡山路的合围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但不包括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三、采样地点
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指定区域内的群众持福建健康码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佩戴好口罩,前往上述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请广大群众听从镇街、社区(村)统一安排,积极配合,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3.健康码红码人员不参与核酸检测;健康码黄码人员前往市卫健委公布的设置黄码人员通道核酸检测点及时参加检测。
4.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干咳等不适应症状,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暂住酒店报告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12时起,将新店镇摩卡小城小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降为低风险区后,区域内人员3天内不聚集、不远足,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积极参与“无疫小区”创建,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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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闽侯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综合研判疫情形势,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7时起,甘蔗街道新增划定1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将甘蔗新城丽景B区16栋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2022〕第73号
1.参加检测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福建健康码,全程佩戴好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2.核酸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场,不在现场逗留。
3.务必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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