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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4日1时起,我区划定以下4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9个疫情防控中风险区。
高风险区
1.将盖山镇洋下村85号划为高风险区。洋下村、照屿村(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中风险区。

2.将盖山镇下岐村25-6、28号划为高风险区。上岐村、下岐村(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中风险区。

3.将仓山镇湖边村32、32-1、32-2、32-6、32-101、33、33-1、33-2 、33-102、35-1号划为高风险区。湖边村(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中风险区。

4.将闽江新苑12号楼(G35010420221103012)划为高风险区,闽江新苑(除高风险区)划为中风险区。

以上高风险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中风险区
将仓山镇先农村李厝山58-1号、58-2号、58-3号,联建村路边里101号至139号;李厝山路70号、74号、76号、78号、80号、82-1号、82-3号、82-4号、82-5号、84号;湖边村李厝山路82-6号、82-7号、82-10号;李厝山68号、创业之家218号划为中风险区。

以上中风险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仓山区辖区内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如近期到过中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4日0时起,新增1个疫情防控中风险区,具体如下: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晋安区辖区内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全员核酸期间,离开福州市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如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高风险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闽侯县辖区内除高风险、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来源: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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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晓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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