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关于进一步做好“红黄码”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的公告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资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红黄码”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的公告

转载 邱纪河2022/11/03 12:08:4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家在鼓楼 1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进一步做好“红黄码”患者
医疗救治工作的公告


在本土疫情发生期间,为进一步满足中高风险区居民和“红黄码”人员就医需求,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公告如下:

一、“红黄码”定点医院为福州市第二医院、晋安区医院,负责四城区及高新区“红黄码”人员诊疗,其他县(市)区设置“红黄码”定点病区,负责辖区内“红黄码”人员诊疗;今后根据疫情形势和群众需求适时调整定点医院(病区),并向社会公布。

二、有普通就医需求的非急症“红黄码”人员,联系所在社区(村)报备有关信息,社区组织专班通过电话或面对面初步核实和就医引导,无需外出就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健康管理、用药指导;确需外出就医的做好个人防护后由社区人员安排专用车辆送往定点医院(病区)救治,诊疗结束后接回,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有急救类就医需求的“红黄码”人员,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救护车送至就近有条件医院就诊,接诊医院不得以“红黄码”或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为由拒诊或推诿拖延,诊疗结束后,由社区人员安排专用车辆接回,不得中途逗留,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四、本土疫情期间,“红黄码”人员如遇就医困难可以拨打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咨询服务热线(12320)上临时增设的(0591-12320)进行反映或求助。

五、“红黄码”患者就医期间,配合做好预检分诊管理,严格执行测温、扫码,保持“一米线”,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与医务人员之外的人员交流。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日


“红黄码”患者就医
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来源: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宣传部  
关注福州市鼓楼区,关注“家在鼓楼”官方微信公众号,带给您最鲜活、最深度、最权威的鼓楼!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