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区是毛泽东思想的发祥地,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探索地、实践地。毛泽东一贯提倡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走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在闽西,毛泽东每到一地,不是召开调查会,就是深入农家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先后写下了《古田会议决议》《才溪乡调查》和《反对本本主义》等光辉著作。
毛泽东所倡导的建政为民、执政为民、司法为民的思想和理念在苏区深入人心,闽西苏区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干部坚持群众路线蔚然成风。
帮助群众修房子
当时中央苏区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正是当年苏区干部坚持群众路线的真实写照,体现了苏维埃干部“人民公仆”的本色。
用席草编织而成的红色文物——饭包
它是闽西苏区干部为了节约粮食、支援前线
而使用的特殊餐具
坚持群众路线开展司法审判工作,既是革命的需要,也是审判工作的必然要求,闽西苏区坚持群众路线开展司法审判工作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侦破案件。一切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总是混在群众中进行的。苏区不少犯罪分子就是由群众主动揭发报告而被逮捕立案,受到应有惩罚的。
二是审判机构要主动接受民众监督。苏维埃法庭就是民众的法庭,苏维埃公民的监督,是苏维埃审判工作正确判案、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重要保证,有民众的监督,即使审判机构发生了错判案件也容易得到纠正;有民众的监督,可以随时揭露司法队伍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分子的违法行为,使审判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司法人员,保证法律实施的效力。
三是吸收群众代表直接参加审判活动。闽西苏区裁判部建立了人民陪审和人民调解制度,置司法审判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进行。苏维埃审判机构还专门设有流动的巡回法庭,随时到案发地点或群众聚集的地方审判有重要意义的案件,以吸引更多的群众来参加旁听,借公开审判案件的机会教育群众,在群众面前揭穿反革命分子的各种阴谋,这是在司法工作上加强群众法治观念的一种方式。
人民调解制度
闽西苏区的法治实践为司法审判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正是这种优良的工作作风让闽西苏区法治清明,军民团结一致,正如毛泽东说的那样:“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