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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讯 省政府新闻办昨天召开《福建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和《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已在福州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人数172.91万人,已有323名失能人员享受待遇。下一步将总结提升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经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推广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力争基本形成适应福建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不断减轻失能群体负担。
《福建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是我省医保领域首次编制5年规划,涵盖15项主要指标。其中,有5项指标高于国家量化要求,1项国家没有量化要求的指标明确了量化标准,如基本医保参保率设定在96%以上(比国家高1个百分点),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为25%(比国家少2个百分点)等。
《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主要亮点包括:制定全省统一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措施,缩小各地待遇差距;明确在完善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制度基础上,鼓励各地探索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普通门诊待遇适当向基层倾斜,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增加10个百分点;在医保定点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均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此外,我省通过“一降一升”(降低个人账户划拨,提升门诊待遇水平)功能转换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分两年实施到位。2022年,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划拨比例先降低50%,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先降低1个百分点。2023年底,全省统一执行到位。
(全文共72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