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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 闽侯县“检察蓝”守护“环境绿”

转载 邱纪河2022/06/09 22:20: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闽侯检察 2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迎接第51个世界环境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用实际行动彰显担当作为,为护航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主题宣讲+志愿者活动

5月10日下午,县院深入鲤鱼洲宾馆了解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古厝保护情况,与建发集团、鲤鱼洲宾馆相关负责人就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融入生态保护、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入探讨。对在场民众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宣讲,向社会传递“破坏者担责,保护者受益”的检察能动履职新理念。

为进⼀步加强社区环境卫⽣综合整治,优化⼈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推动“无疫小区”创建工作落深落实,县院持续在甘蔗街道昙石村各志愿服务岗开展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积极主动地拾捡⽩⾊垃圾,清理楼道⽜⽪癣,清理积存垃圾和乱堆放,并向居民耐心讲解疫情防护知识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依法科学有序防控。





强化监督+合力保护

为进一步督促高新区污水管网建设,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大樟溪的后果,4月26日上午,县院协同市院主动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县纪委驻县院纪检组就圆桌会议后整改效果、公益诉讼履职开展同步监督,确保公共利益依法保护实落落细。

县院与县河长办联合印发《关于设立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意见》,建立“检察+河长制”工作机制,设立溪源江、大漳溪等闽江支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江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严厉打击+生态修复

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重点保护植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砂等犯罪活动,严守耕地红线、生态底线,保护流域水源、珍稀动植物资源等不受污染和破坏,推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

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县院坚持全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健全“1+4+6”修复机制,辐射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四大生态修复领域。2020年以来,“补植复绿”600余亩,填补河沙5000多方,投放增殖放流治污鱼苗33万余尾。


•世界环境日小知识•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逐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及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提出“为了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口号。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研究保护人类环境的会议。出席会议的113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名代表建议将大会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2022年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旨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在共建美丽中国的同时,进一步体现中国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作用。


[ 第869期 ]


文案丨钟丽秀、郑   强

摄影 | 余文欣

编辑丨陈   晨

审核丨林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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