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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我市“林长+公检法”工作联络室在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挂牌成立,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别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置工作室,开展相关工作,这也是福州地区首次实行的“林长+公检法”工作机制。
市领导王祥春、张晓及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加活动。


“林长+公检法”工作联络室的成立
标志着“林长+公检法”协作机制
即
“林长+法官”
“林长+检察长”
“林长+警长”协作机制
正式启动

当天在“林长+公检法”工作联络室联席会议上,各方就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部门衔接、联合执法、共同宣传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林长+公检法”协作机制是我市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将通过全面建成覆盖市、镇、街、村“林长+公检法”工作机制,充分协调各职能部门建立联防和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实现职能互补。
同时,全面推进我市林长制司法护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我市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强化林业生态保护和执法监管,提升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效能,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助力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使“绿水青山”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金山银山”,全范围内提升我市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最优最佳、卓越超越的最福清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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