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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四类药品”恢复销售,仍需实名登记!

转载 邱纪河2022/06/05 23:22: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苍南发布 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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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防控办通知,6月2日起,全市零售药店实名登记销售“四类药品”,即退烧药、止咳药、抗菌和抗病毒类药物,这意味着自去年9月开始禁售的退热止咳药品解禁。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在购买“四类药品”时,仍需要实名登记。和小布一起来看具体调整↓↓








  一、自即日起,监测品种目录内的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类药品均执行实名登记销售政策。


  二、今后相关药品品种根据当地疫情响应级别执行分类分级管控政策:

  三级响应阶段,四类监测品种药品实名登记销售;

  二级响应阶段,禁售目录(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专家意见在监测品种目录内筛选制定)内药品禁售,监测品种目录内其它品种实行登记销售;

  一级响应阶段,禁售监测品种目录内药品。



来源/温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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