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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新规!事关新建住宅!

转载 邱纪河2022/06/02 22:40: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蓝房网 1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5月24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印发实施《福州市城市色彩规划实施导则》(以下称“《导则》”)的通知。



01
编制目的




    彰显福州建筑色彩的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实现福州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的标准化、规范化,为福州的城市建筑色彩管理提供依据,特结合福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02
适用范围




    本《导则》的适用范围为福州市中心城区,包括福州市辖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和长乐区)等城市核心区(其中晋安区不含北部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三个乡镇)闽侯县荆溪镇、上街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以及连江县琯头镇等城市外围组团,与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




上述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的色彩应按照本导则要求执行,历史性建筑、地标性建筑、宗教建筑等主管部门认定允许单独审批的特殊项目参照本导则要求执行,对城市建筑环境色彩影响较大的城市家具的色彩参照本导则要求执行



色彩主题:清新山水,古雅榕城


本《导则》立足福州市的历史文化特色与自然环境特征,提出“清新山水,古雅榕城”的城市建筑色彩主题,引导形成自然山水与人文建筑相互映衬,温润雅致、清新宜人的城市总体色彩印象




主色调:暖白亮灰


本《导则》从福州的传统建筑色彩、城市自然环境、都市气候状态、民众心理接受程度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福州中心城区建筑主色调为“暖白亮灰”。其中,“暖白”意为“温暖雅致的白色”,指色彩学上明度在10左右的无彩色;“亮灰”意为“明亮轻快的灰度色彩”,指色彩上明度在7以上、艳度在3以下的各色相色彩



色彩应用原则


原则1:主次分明原则

建筑单体立面应形成以基调色为主导(色域面积≥75%),以辅助色、点缀色为配合,比例均衡、对比协调、整体舒适的配色方案



原则2:群体协调原则

建筑群体的色彩应和而不同、富于变化,既避免强烈的视觉冲击,也避免单调的视觉疲劳;超过10栋的建筑群不应采用色彩选择与布局完全相同的单一配色方案


原则3:体量弹性原则

不同体量的建筑与不同规模的建筑群宜实行弹性化的色彩设计与管理策略;大体量建筑与大规模建筑群从严管理,应严格遵守本《导则》提出的各项的用色要求;小体量建筑可以适当放宽色彩使用限制,允许使用相应分区图则所列的推荐基调色、辅助色作为建筑基调色



原则4:环境呼应原则

建筑色彩应反映地域的文化特征与生态特色,色彩设计时应注重与周边历史文化、自然山水、现状建设等既有环境色彩要素的协调



原则5:材质适宜原则

建筑色彩与建筑材料的特性密切相关,应通过实物样本确认其真实的显色效果;色彩设计时应尊重天然材料的固有色彩,优先确定色彩自由度较低的材料,其他材料色彩、质地应与之协调。

原则6:功能匹配原则

建筑色彩应符合其功能性特征印象,满足使用者的心理需求。






建筑色彩图则


根据不同地段在文化、景观、区位、功能等方面的特征及重要性差异,本《导则》将福州市中心城区划分为十个色彩分区进行引导与管理。分别为——





01
历史城区北段区域




 


02
历史城区中段区域






03
历史城区南段区域






04
马尾船政历史区域






06
重要临山区域






06
重要滨水区域






07
三江口区域






08
城市门户区域






09
其中重要功能区域






10
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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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房网整理

来源: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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