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漳州高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23号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资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漳州高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23号

转载 邱纪河2022/06/01 23:53:1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漳州国家高新区 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注漳州高新区,更多精彩推荐~


漳州高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通告〔2022〕第23号


为坚决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要求,严格抓好公共场所防控措施落实,切实提高疫苗接种率,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防线,现就进一步强化新冠疫苗应接尽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养老机构、村(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站)、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等重点人群集中管理单位,实施非禁忌人员应接尽接。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宗教(民间信仰)和民俗场所、村(社区)老人活动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实施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码“三码联查”,对未戴口罩、体温异常、“红黄码”和非禁忌未接种人员禁止入内。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的群众,未接种新冠疫苗的门诊患者应到该医疗机构接种点接种,未接种的住院患者应在出院前完成接种。

三、公园、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金融机构、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码“三码联查”,对未戴口罩、体温异常、“红黄码”人员禁止入内,对未接种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和宣传引导工作。

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收集到的未接种疫苗人员信息报属地镇(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由镇(办)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各接种点配合做好接种服务工作。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组织对以上重点场所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60岁以上老年人如存在行动不便、接种疑问等任何问题,可向属地镇(办)或当地医疗机构寻求帮助,各镇(办)对出行不方便的老年人可采取“村居干部专人接送”“送苗上门、床边接种”等方式,方便老年人接种。(具体上门服务时间由镇(办)村通知为准)



漳州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1日




来源:漳州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编辑:黄文婷 陈星彤

责编:陈   群

审核:郑腾鸿 许佳聆

监制:曾剑光


区属学校诗歌朗诵《红船赞歌》参加展演获佳绩


优势互补 合作共赢 | 南靖县考察团到漳州高新区考察


创城进行时 | 拆除高空广告 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扫码关注我们-

漳州国家高新区



分享精彩,别忘记点赞+在看哦~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