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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放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还阻碍了行人通行,存在诸多隐患。5月28日晚上,漳州高新区行政执法局雷响战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
据悉,昨晚在漳州市城管局统一部署下,五区城管局联动,在漳州市主城区(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州高新区)开展占道经营和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放整治。

“您的电动车要停在规定的停车位里面,不能随意停在道路上,做文明市民。”
“您的行为属于违法占道经营,请把桌椅搬回店内并清理店外卫生。”
在现场,漳州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开展占道经营和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放整治,宣传劝导、柔情执法和铁骨执法同时抓,进一步加强占道经营和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综合治理。

陈志勇
漳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市容中队中队长
此次整治将从5月28日起至7月31日,为期65天,针对高新区辖区特点,通过加强巡查力度、延长巡查时间、扩大巡查范围,采取面上车巡、线上步巡、点上轮值等方式,及时取缔占道经营,电动车乱停放、“门前三包”等城市管理顽疾。

摆摊不能“任性”
执法人员对南大道与纬五路巡查发现,存在流动商贩占道摆卖行为,通过耐心劝说和引导,让商贩自行清理和纠正违规行为。
“门前三包”要落实
巡查中发现部分商铺存在将物品摆放在店门外售卖,超门店经营等行为,未按要求做好“门前三包”相关规定,要求相关门店立即改正。
违规停放要不得
巡查时发现南大道与纬五路、龙江南路,有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在执法人员的劝导下,商户们和电动车主开始松动了,一家看一家,行动起来,纷纷将车移到非机动车停车位中,店外干净了,人行道通畅了,秩序好了。

5月28日晚高峰时段,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分4组,对南大道与纬五路、龙江南路、南环城路、324国道区域占道经营、乱停放行为进行整治,共查处出店经营63处、流动摊贩25处、拖移乱停放机动车8辆、开具违停告知单8辆、整改非机动车215辆。
接下来,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将加强辖区占道经营、电动车乱停放、“门前三包”整治,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
《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
第九条规定 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人应当保持责任区内市容市貌整洁,履行下列责任要求:
(一)不得违反规定超出门窗、外墙经营;
(二)不得违反规定实施搭建、放置、悬挂、张贴、涂写、刻画等行为;
(三)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符合国家城市容貌标准;
(四)饮食业油烟净化、排放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五)机动车有序停放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停放点。
来源:温翁立;高新区行政执法局 颜璐
编辑:陈铭婧 曾晓婕
责编:陈 群
审核:郑腾鸿 许佳聆
监制:曾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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