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端午节期间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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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纪河于 2022/05/28 20:10: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苍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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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端午节期间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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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县外防输入压力仍然巨大。随着端午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将进一步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端午节,经研究决定,今年端午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起龙舟鼓,打造、修建、租借、购置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和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乡镇做好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
三、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少串门、不聚集,加强自我防范,自觉遵守政府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
四、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乡镇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止民间划龙舟的意义,加大对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五、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来源/苍南发布
资料/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冯瑞元
审核/鲍承益 饶道师
监制/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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