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琯头镇中央大道与开放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化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资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琯头镇中央大道与开放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化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转载 邱纪河2022/05/26 22:30: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连江发布 4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连政〔2022〕63号

 

为实施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连江县琯头镇中央大道与开放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化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用途、目的

连江县琯头镇中央大道与开放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化工程位于琯头镇拱屿村。规划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拟征收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经现状调查核实,项目拟征收琯头镇拱屿村水田0.5412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015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5427公顷。拟征土地涉及涉及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和1户被征地农民。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和《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22〕31号)文件精神,该项目共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按60万元/公顷标准补偿(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按2.4万元/公顷计算,地上附着物按相关部门评估补偿。地上林木按按县林业部门评估补偿。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5人(其中劳动力4人),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5人,社会保障安置4人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连江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连政综〔2009〕149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连政综〔2010〕196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所在乡(镇)、县社保部门、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办理征收补偿登记,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如期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请相互转告。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防疫政策链接



❖  连江县核酸检测采样点“一张图”上线


❖  一网通办 | 连江县线上开具“隔离证明”


❖  “全员”变区域!新版核酸检测指南有这些变化


❖  在福州健康码为何黄了?怎么转绿?官方答疑!


❖  福建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来了!


❖  连江县启动健康码转码线上申报


❖  三遵守十注意!连江发布最新核酸采样注意事项,让你“图”个明白!


❖  福州发布出行防疫政策(第二版)!不同人群健康管理措施要求


❖  干货!7个问题带你弄懂新冠抗原自测


❖  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手册


❖  助力疫情防控,福建健康码微信小程序已上线



连江县政务新媒体矩阵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