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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提醒: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遮雨棚通通拆除!

转载 邱纪河2022/05/18 21:53:4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魅力上街 11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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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镇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雨棚整治行动的通知


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雨篷常常引发交通事故,为进一步规范上街镇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摩托车、电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非法加装遮阳伞、遮雨棚。

二、从即日起,各商家立即停止销售和安装遮阳伞、遮雨棚。对不听劝阻、违规经营加装和销售遮阳伞、遮雨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对已安装遮阳伞、遮雨棚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请于2022年5月22日前将遮阳伞、遮雨棚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对非法加装遮阳伞、遮雨棚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现场拆除遮阳伞、遮雨棚。请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积极主动拆除遮阳伞、遮雨棚,对阻(妨)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被查处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四、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应带头执行拆除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雨棚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请广大上街居民支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上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对于很多交通参与者来说,摩托车、电动车与其它交通工具相比确实更加方便和快捷。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驾驶灵活的摩托车、电动车能为大家省下不少的时间。但如果你给你的爱车私自改变其结构、构造或者特征、非法加装遮阳伞、遮雨棚的话,就一句话!这很危险!近期我县甘蔗街道、鸿尾乡等已经率先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雨棚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在我们呼吁广大上街居民,行动起来,自觉主动拆除违规加装的遮阳伞、遮雨棚。


△甘蔗街道拆除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雨棚


尊敬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
您好!近年以来,许多人为遮风挡雨和避免太阳直射,在摩托车、电动车上非法安装“低配版马路杀手”——遮阳伞。五颜六色的遮阳伞篷,似乎变成了道路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但这也是交通事故“盲点”。安装太阳伞不仅是交通违法行为,而且还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雅安交警近期将开展“拆除遮阳伞”整治活动,请各位车主予以配合支持。




危害警示

1. 遮挡视线隐患多
遮阳伞比较大比较宽,导致驾驶员在骑行的时候无法看后视镜及观察左右两边的情况,特别是夜间、雨天行车,视线更差,基本看不清道路交通环境。
2. 发生剐蹭危害大
遮阳伞的高度正好和行人或者驾驶人最要害的眼睛等部位高度一致,一旦擦碰到行人易造成人员受伤或挂到其他非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
3. 影响车辆平衡
加装遮阳伞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在行驶过程中遮阳篷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易导致电动车不稳而发生侧翻等交通事故。
4. 变身利刃威胁大
遮阳伞的伞柄不是很牢固,容易脱出它底下的钢管,在大风或者急刹车等紧急情况的时候,铝合金管可能会插入驾驶员胸腹,极易造成驾驶人人身伤害。
5. 影响事故案件侦破
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后,由于前面的塑料皮挡住驾驶人的面部及身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影响事故侦破。




非机动车应按道行驶


既然安装太阳伞这么危险,是不是拆除太阳伞就安全了?当然是要安全许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为了预防和减少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你的出行安全,雅安交警也会同时开展非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按车道行驶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处罚,以及参与交通安全体验,维护交通秩序活动。




警示案例

案例一:风速过大女子被刺中喉咙当场死亡
广东一名女子骑摩托在路上行驶,可能车速较快加上风力较大,其车上加装的遮阳伞突然折断,女子连人带车摔倒,折断的伞柄直插其喉咙,造成大量出血。医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女子当场死亡。
案例二:遮阳伞倾倒挡视线,骑车女子车毁人亡
温州芙蓉镇山外村岭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中年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车行驶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突然,安装在电动车上的遮阳伞松动,倾倒的遮阳伞挡住了该女子的视线。女子撞在路边的水泥墩上,当场昏迷不醒,随后被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说头部遭重创,已无生命迹象。
案例三:电瓶车上装了遮阳伞,一男子竟惨遭剖腹
江西省九江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小轿车与对向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意想不到的是,摩托车驾驶员私自安装“遮阳伞”,事故发生时,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
案例四:老太太抱着外孙从电动车前经过差点失明
江苏高女士的母亲抱着外孙出门,没想到眼睛被电动车遮阳伞划出一个6毫米的伤口,而且以后的视力都会受影响!虽然车主表示愿意负责,但眼睛受损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了!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一般情况,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交警提示


为了你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并积极参与到交通整治活动中来,遇见不文明交通行为协助交警予以制止。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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