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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14号
漳州市龙文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漳州市龙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15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暂停举办一切文化、娱乐、体育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图书馆(书店)、文化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暂停开放KTV、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共享茶室”类新业态场所、足浴洗浴按摩等场所;暂停开放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
二、各住宿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禁止不戴口罩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进入,发现“红码”“黄码”人员立即采取管控措施。酒店、宾馆、民宿等提供住宿场所要对入住旅客逐一实时、实名、实数、实情登记,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居)报告。
三、全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暂停对外开放。
四、暂停对外开放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
五、全区严禁举办各类商场促销、文艺演出、群众性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活动。一律不得举办聚集性民间民俗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神事不办”。
六、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外卖服务一律采取“无接触”方式进行,禁止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各餐饮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措施,做好日常消杀工作。
七、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没有按要求关停的经营主体以及不履行医学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八、请广大居民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非必要不离开龙文,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来源: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