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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14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土地征收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2022年1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福州市2020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21〕1216号),批准征收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集体土地0.6893公顷、新店镇西垅村集体土地0.319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土地1.0090公顷。
本次征地由新店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土地位于晋安区新店镇,其中斗顶村水浇地0.0907公顷、旱地0.00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59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384公顷、未利用土地0.0004公顷;西垅村水浇地0.0085公顷、其他农用地0.031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797公顷。以上土地按城市道路用地使用。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自《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榕晋征启公告〔2021〕7号)公告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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